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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门山打游客的保安有吸毒前科

方应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9月21日,网曝因购买鞋套价格问题,9月20日,成都游客冯女士在湖南张家界天门山景区与商铺老板娘、停车场保安发生争执,其丈夫被五六名陌生男子围殴,致眉骨部位裂伤缝合多针、眼球出血。其中数名涉事男子身着疑似警服的蓝色制服,此事一经披露,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21日晚间,张家界警方发布通报称,该案正在侦办中,已对杨某义、覃某等打人者进行行拘,并查处邹某康非法身着佩戴警察臂章服装的行为。事发现场无公安民警和辅警。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冯女士家人处获悉,涉事的3人均已被处以拘留3日至10日不等的处罚,其中两名打人者杨某义与覃某,还有因涉嫌敲诈勒索或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前科。

被打受伤游客之子:

当地文旅局局长已探望父亲并道歉

9月2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以《女游客张家界天门山景区买鞋套因价格起争执,称被诬陷偷鞋套,丈夫遭多人围殴眉骨裂伤眼球出血》为题,报道了成都游客冯女士一家9人前往湖南张家界天门山景区游玩,后因购买鞋套价格问题,冯女士与景区停车场一家商铺老板娘、停车场保安发生争执,冯女士称自己不仅被诬陷偷盗鞋套,还被陌生黑衣男子推搡抢手机,其丈夫也被五六名男子围殴,致眉骨裂伤、眼球出血。其中数名男子身着疑似警服的制服。

冯女士丈夫被五六名男子围殴,致眉骨裂伤、眼球出血,其中数名男子身着疑似警服的制服

天门山景区回应称,对此事不知情,该景区管理的停车场保安身着黑色制服。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天门山派出所则称,打人者为景区停车场保安。

9月21日晚间,湖南张家界警方发布通报称,“经查,游客冯某在天门山山门停车场附近的商铺购买雨具时,与杨某义、覃某发生纠纷,冯某的丈夫刘某被殴打致使眼部受伤。事发时,杨某义身着蓝色制服,另一人员邹某康非法身着佩戴警察臂章的服装,事发现场无公安民警和辅警。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殴打他人的杨某义、覃某和非法穿着佩戴警察臂章服装的邹某康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将严格依法处置,坚决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依法查纠非法穿着仿制警服行为。”

21日晚上11时许,被打受伤游客之子冯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父母已收到张家界警方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当天下午,张家界相关部门已前往医院探望治疗中的父亲,“文旅局局长带景区管理局的人去医院慰问并道歉了。”

因为这段不愉快的经历,身心俱疲的全家人决定提前结束这趟旅行。22日上午,冯女士称,已于今日离开湖南。

警方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

两打人者有吸食毒品或敲诈勒索前科

据冯先生提供的3份《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现查明:2023年9月20日12时许,冯某在永定区天门山索道公司山门停车场旁边的一个小卖部里购买雨鞋套时,因价格问题与在小卖部里休息(老板不在)的保安邹某康发生争执,并与听到争执声赶来的覃某发生言语冲突,后冯某便打电话喊来其爱人刘某及家人,也与覃某发生言语冲突,在冲突中覃某用拳头对刘某进行殴打,同在保安室休息的杨某义看到后也赶来用拳头对刘某等人进行殴打。”

该《决定书》提到:“2023年09月20日13时许,邹某康在永定区天门山索道公司山门停车场里穿着有警察标志警用制服从事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穿着有警察标志警用制服与在天门山游玩的游客购买雨鞋套时发生争执,并引发游客被殴打致伤。”

除三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至十日不等的处罚外,杨某义和覃某还被罚款200元。

此外,《决定书》还披露,3人均就职于一家“永盛物业公司”,动手的杨某义与覃某均有吸毒或涉嫌敲诈勒索的前科:“2013年5月25日,因杨某义吸食毒品案,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行政拘留。2015年4月8日,因吸食毒品,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行政处罚。2018年2月10日,因杨某义和杨某某吸食毒品,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行政拘留。2021年2月22日,因杨某义吸食毒品案,被慈利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2013年1月7日,(覃某)因胡某、田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拘留。2013年7月18日,因涉嫌敲诈勒索案,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移送起诉。”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成远 编辑 岳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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