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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简介_上海师范大学地址-大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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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4年,1956年成为本科院校,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首批硕士学...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4年,1956年成为本科院校,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2019年成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2021年整体进入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行列。

学校简介

截至2021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教学成果丰硕。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20个学院。学校现设91个本科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3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1个,9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上海高水平优势学科;11个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1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6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和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9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个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4个上海市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个上海市级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个上海市级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18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32门;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61门;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16门;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309门;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人;全国教材建设奖基础教育类一等奖1项(分册主编)、二等奖6项(主要编者单位);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二等奖1项(副主编);首批上海高等教育精品教材6本;2018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2017年获上海市教学成果奖32项。

学校办学资源丰富。现有徐汇和奉贤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35万平方米(约2022亩)。校舍建筑面积72余万平方米。两个中心图书馆藏书330余万册;其中,馆藏古籍近12万册,善本古籍1350余种,于2009年被授予“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有120个电子文献数据库,其中8个为具有馆藏特色的自建数据库。建在学校的上海高校瓷器艺术博物馆是上海市十大高校民族文化博物馆之一。

招生简章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100号;

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路100号。

艺术类专业(除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在徐汇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在奉贤校区就读。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纪委办、监督检查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英语,法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法语、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还需学习相应的语种)。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

二、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三、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参照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上海考生若仍有同分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四、对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上海考生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五、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高收费专业),体检、录取条件等不受限制进档考生,学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七、艺术类统考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省折算出的艺术类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八、各省(市)其他录取相关未尽事宜,均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包括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 元。

理工体类专业(包括理学、工学、农学、体育学):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000 元。

艺术类专业:普通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3000元;艺术类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9000元。

普通中外合作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9500元。

普通中外合作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1000元。

(沪发改价调〔2023〕21号)(沪发改规范〔2023〕4号)(沪发改规范〔2018〕2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6432220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咨询电话:64322695

十六、其他须知

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一年后申请转专业,其中中外合作专业录取的,只能在中外合作专业范围内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截至2021年,现有1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教师教育中心”;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1个上海市国际联合实验室;2个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 1个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第一批); 1个教育部国际教育研究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合作共建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3个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培育);1个上海市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培育);1个上海市重点智库;2个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12个上海市人文社科研究和决策咨询基地;4个上海市高校E-研究院;1个上海高校智库;1个国家重点培养人才基地;1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个上海市中小学在线教育研究基地;1个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主办或承办28种学术期刊(含集刊),其中《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是全国三大社会科学文摘期刊之一。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五年多来,学校共获得国家级项目60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6项(含艺术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4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项目1项(子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8项(含子课题23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8项(含3项合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4项(含3项合作);各类省部级项目605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励81项。

国际交流

学校重视国际化办学,对外交流合作广泛。被列入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是上海市外国留学生预科基地。学校与全球六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多所高校和组织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英国、德国、荷兰、俄罗斯、法国等6个国家的7所高校合作举办10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日本福山大学和非洲博茨瓦纳大学建有两所孔子学院。是现代地方大学国际联盟和沪港大学联盟的创始成员院校。

历史沿革

上海师范大学是解放后上海新建的第一所地方高等师范院校。1954年7月5日,我校的前身——上海师范专科学校宣布成立,在新校舍建成之前,暂借西体育会路441号原华东速成实验学校为临时校舍。1955年8月18日,学校由西体育会路搬迁至桂林路校址。

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迅速发展的需要,1956年5月,教育部决定在上海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上海第一师范学院和上海第二师范学院,同时撤销原有建制,从此上海地方开始培养大学本科师范生。一师院培养中等学校文科师资,二师院培养中等学校理科师资。

1958年7月,上海第一、第二师范学院合并而成的上海师范学院宣布成立,成为一所以文理为主的综合性师范学院。

1961年9月,上海工农师范大学和松江师范专科学校撤销建制,两校在校学生转入上海师范学院就读。1965年6月,上海半工半读师范学院从华东师范大学迁入上海师范学院。

1972年至1978年,上海师范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半工半读师范学院、上海教育学院合并为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4月,教育部恢复了上海师范学院原有建制。

1984年10月,上海师范学院更名为上海师范大学。1994年10月,与上海技术师范学院合并成立新的上海师范大学,原上海技术师范学院成为上海师大奉贤校区。

1997年9月以来,上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林师范学校黄陵卫生保健师范部、上海行知艺术师范学校、上海师资培训中心、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等先后并入或划归上海师范大学管理。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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